第一篇: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明
兹有同志系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特此证明
xxxxxx公司年 月 日
第二篇:法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在我单位任________职务,是我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说明。
×××(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注: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法院。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参加民事、经济或者行政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长的法人,以 ……此处隐藏181个字……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第四篇:法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我公司确认其以下签章是真实有效的。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14年月日
第五篇: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
xxx 出生于xxxx年x月x日,家住xxxxx,系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