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对各单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现将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疫情防控督察工作安排情况
及时传达和学习了省市县新冠新冠防疫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强化八家驻在单位新冠防控落实责任和疫苗接种情况排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疫情防控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台账。通过精准摸底,各单位应接种疫苗人员1634人,目前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共1595人,占比97.61%;因妊娠或有其它禁忌开具证明未能接种的人员共计39人,占比2.39%;剔除有接种禁忌暂不能接种疫苗的人员,接种工作整体完成率已达100%。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走访、督察单位及二级机构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期间多次前往县各单位进行防疫情况督察,对县基层财政所服务大厅进行督察,对所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现场整改;监督商务局对城区商超、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8月5日,商务局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XX等6家超市进行集体约谈。次日,我组联合商务局对6家超市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XX集团管理的建筑工地、景点、公交公司站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要求各单位做好从业人员体温登记、行程报告、进出消毒等工作;要求景点做好游客预约、扫码、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要求公交公司驾驶员体温正常佩戴口罩上岗作业,所有乘客必须佩戴口罩、扫安康码方可乘车。
3、对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布的通告、工作指南等文件和知识,通过网络转载、座谈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干部和帮扶包联的单位进行了宣传教育,动员60岁以上、12至17岁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疫苗接种工作中来。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落实了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码、戴口罩、1米线距离等防控措施,每天开展单位区域消毒消杀和卫生清理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记录。
2、积极组织倡导各驻在单位开展了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知识培训。
3、提示各单位积极、合理储备防疫物资,确保防控物资充足。
下一步,将继续聚焦驻在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各驻在单位和涉及行业疫情防控第一线,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