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中学教职工“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的要求,决定在梅园中学推进教职工“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以加强区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用原则
(一)按需设岗
结合梅园中学在校学生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向教学一线倾斜。
(二)双向选择
聘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梅园中学可以聘用或不聘用,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三)公平公开
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聘用过程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四)以人为本
一年内退休的教职工(以档案年龄为准,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梅园中学直接聘用,工作岗位由梅园中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新招聘和新调入教师由工作组集体研究明确岗位。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组
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聘用步骤
1.按需设岗
根据梅园中学现有学生、班级和工作需要设定教学岗位、行政岗位、工勤岗位。
2.个人申请
组织教职工召开我“区管校聘”工作专题会议,并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梅园中学工作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会议或不提交个人申请的,按拒聘或待聘处理。
3.申请原则
(1) 根据《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标准》,教师选择满或超16课时的工作量。退休年限不足两年的老师可以少两课时。
(2)教师可以在选择好教学岗位的同时选择适当的行政岗位、工勤岗位。
(3)在尊重老师申请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学校有权利作出适当的调整
4.公布结果
对拟聘用人员,在梅园中学适时公布。
5.签订聘书
工作组集体审议后,梅园中学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书,聘用期为一学年。
6.到岗到位
依据聘用结果,梅园中学及时安排已聘用教职工岗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待聘人员。
(三)时间安排
待定
四、拒聘、待聘人员的安置办法
1.待聘教职工的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2.拒聘和不服从安排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梅园中学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支持改革。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造谣生事、打击报复、恶意中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总结汇报
梅园中学“区管校聘”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教育局。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经验成果。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梅园中学工作小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