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科学、高效、有序开展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架构与职责第一条 院应急领导小组为防台风应急最高指挥机构,各应急工作小组为防台风应急的执行机构。
第二条 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应急工作小组进行防台风应急响应,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防台风宣传教育、应急培训演练、台风信息汇报、通报工作,指派专人对台风灾害进行监控、预报、评估及报告,获取台风相关信息,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条 台风来临时,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准备工作第五条 学院应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院性防洪防台风演练,提高教职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防洪防台风意识。
第六条 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台风与洪水危害,应急办公室与运行保障组负责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包括沙袋、雨衣雨具、药品等,并合理配置到相关部位。设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室(办公楼318室),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要。应急物资应保证其质量合格和数量充足,确保其在紧急状态下能正常使用。必要时学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应急物资。
第四章 台风预警第七条 应急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中央气象台和海南气象台发布的强降雨、台风信息,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时,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将台风变动信息通报给院应急领导小组,直至台风结束。
第八条 院应急领导小组接 ……此处隐藏1336个字……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消除因台风造成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如台风造成断电,运行保障组负责联系电力局安排送电,启动发电设备或机组恢复系统生产、恢复生活用水、网络通讯等,并做好清理与恢复工作。
(二)人员保障组、资产保障组初步统计损失,包括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与保险公司联系,配合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确认损失情况,处理保险理赔相关事宜。
(三)应急办公室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及时向相关方报告,并及时统计、筹集、申购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得到及时补充。
第八章 应急报告第十六条 台风应急启动后,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在十分钟内,以钉钉通知形式通报全院师生,包括应急启动时间和台风具体状态等。
第十七条 台风应急响应结束后,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在一个小时内通报全院师生,内容包括应急关闭时间和目前风力、后续气象情况等。
第十八条 收到橙色及以上台风预警后,由院应急领导小组在一个小时内通过中交集团突发事件汇报模块,向中交海投汇报学院防台抗洪准备工作开展情况。橙色及以上台风结束后,由院应急领导小组在二个小时内向中交海投汇报学院受损、恢复情况。遭遇红色台风预警,由院领导小组半个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 清理与恢复报告:当清理与恢复工作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内容包括清理与恢复启动时间、灾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理、生产恢复和工程复工情况、伤害和财产损失统计等。
第二十条 学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过程的救援记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保卫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