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文件规定。
2、按规定完成职称聘任所需要的各种考试或培训并合格。
3、首聘高级、中级必须具有三年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干事(处室或年级组)经历。
(一)上一年得分:
(二)本年得分(职计算本年“业绩”“常规考核”“教学成绩”“四优”“年度考核”“职务”“考勤”得分或扣分):
(八)凡是聘任当年退休的教师在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无条件使用一个余岗。
三、以上评分方法从2016年7月开始实行,以前的聘任办法作废。
四、本办法解释权在校行政会。
备注:
1、评、聘方案中所有加分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在取得当月交校长办查核并存档,超过半年未交复印件,该项证书学校将不予加分。
2、外校调入的老师的校级荣誉一律不加分。
3、参评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3年内不准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