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实验小学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鲁教语字〔2013〕1号)、《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文明办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聊教字〔2018〕234号)和《莘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2号)要求,我校必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确保我县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五)清理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
学校综治办对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整治,杜绝使用繁体字、错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六)认真做好档案资料建设
各年级、科室要对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试行)实施细则》的标准。对照建档目录和整档规范的要求,以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为主要形式,全面收集、整理近三年的各类文字工作档案。
(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非常艰巨。各年级、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把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校顺利通过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