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落实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铁西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7]33号)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落实和衔接省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衔接
1、经认真对照《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7]33号)取消的25项审批事项,铁西区现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不涉及与省政府清单对应取消的审批事项。
2、省政府下放的26项审批事项中,仅有1条“排污许可”下放至市、县、区级政府,应为各市、县、区级政府的环保部门对应承接,铁西区未设置环保局,该项审批事项应由市环保局承接。
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
按照省审改办《关于抓紧调整完善市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吉审改办[2017]25号)和市审改办《关于调整完善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四审改办[2017]10号)要求,铁西区审改办于2017年12月1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四铁西审改办[2017]3号)。
经过认真清理调整,铁西区在原保留的43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1、“护士注册”由于职能范围调整,区卫计局只负责将申报材料呈报上级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审批。2、“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初审”根据《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取消。);拟暂停1项(“举办全区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由于无审批业务,拟暂停。);拟整合5项(1、“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和2、“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初中以下教育机构审批”,两项与保留审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整合。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与行政确认类“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整合。4、“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与行政确认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整合。5、“校车使用许可”与其他类行政职权“对校车安全运行的监管及司乘人员管理”整合。);依据省保留目录对应增加1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调整后拟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6项。由于市政府调整审批项目清单还未正式下发,不能确定有无下放至县区层级的审批项目,所以铁西区还未正式公布审批项目调整目录。
三、关于取消后的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区审改办高度重视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各政府部门在调整审批项目同时,进一步规范拟保留审批项目的流程。申报拟取消审批项目的同时,不仅要提供取消依据的法律法规原文,还要对应制定对取消后审批事项的监管措施,切实做到减权不卸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