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整治医疗乱象情况汇报
根据齐卫医发(2019)57号文件,<<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重点整治的21种行为。我院立即对本院及辖区卫生室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我院及辖区卫生室没有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 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行为,无超范围执业和开展项目与《医疗机构执业机构许可证》核准诊疗项目不符行为。我院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卫生工作行为,未出具过虚假证明(诊断书,健康证,死亡证), 无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成分与国家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行为。未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品,不存在虚假诊断、夸大病情诱骗患者接受治疗和消费行为。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时限
1、医疗垃圾处理
部分村医医疗垃圾分类不合理,在患者家中静点后的输液器不能及时回收而混入生活垃圾。
2、留存医保卡
部分村医将患者医保卡留置手中,有的不是患者本人进行医疗消费。
3、不按规定公示药品以及医疗服务价格
大多数村卫生室没有公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
4、药品集中采购
我院使用药品全部在网上集中采购,下辖村卫生室只有一部分药品通过我院进行集中采购,大部分药品在网下采购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告知,及时规范处理医疗垃圾,不许留存患者医保卡,马上公布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清点现有库存,所有药品全部网上集中采购,以保证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