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了指导思想,制定了“双拥”工作方案。为了有效的在全区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活动,及时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双拥”工作,按照省、市、区对“双拥”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卫生系统“双拥”工作特点,我局在每年年初及时制定并下发了 “双拥”工作实施计划,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卫生系统“双拥”工作的内容、措施,并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了领导,落实了“双拥”工作责任制。
为了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出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并加强了对“双拥”工作中的协调、督导作用。在领导班子更换后,我局立即调整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出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签订了“双拥”工作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落实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各项“双拥”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三、完善了“双拥”工作制度、资料。
为了使卫生系统的“双拥”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的开展各项“双拥”工作。我局根据市“双拥”办《关于调整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的紧急通知》和《青云谱区拥军优属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及时完善各项资料,制定了“双拥”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并认真收集资料,制作了双拥成果展板,积极参加即将开始的全区双拥成果板展活动,并有效的促进了卫生系统的“双拥”工作。
四、优抚政策和优抚措施得到了全面落实。
(一)认真开展 ……此处隐藏7470个字……相应的减免)等优惠待遇。同时,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实行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其按规定享受的“医疗费用减免”、“医保报销”、“新农合补偿”、“政府补助”在定点医院同步核算、一次结清,有效方便了优抚对象就医就诊,保障了其健康权利。
(三)积极做好新农合医疗保障工作。按照上级要求,
认真落实农村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积极动员,加强政策宣传,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加强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近3年来,我市共代缴优抚对象参合费用192680元。其中2014年优抚对象参合1729人,财政补助优抚对象参合费用每人50元,计86450元;2014年优抚对象参合1790人,财政补助优抚对象参合费用每人30元,计53700元;2014年优抚对象参合1751人,财政补助优抚对象参合费用每人30元,计52530元。
三、高度重视,配合做好征兵体检工作
卫生局把征兵体检作为双拥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定市人民医院为征兵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从市直综合医疗机构内科、外科、五官科、医技等科室选派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职称高的人员50余人参加体检工作,在组织领导、人力、物力和管理等各方面都周密安排,要求体检人员严格把关,认真检查,确保结论公正、准确,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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