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实现“三种效果”相统一
——某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根据市纪委监委调研工作安排,结合本某县实际,某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三种效果”相统一的调研工作,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纪委和某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某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监督执纪方式转变,关口前移,把纪在法前要求具体化,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三级纪委全会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内容,处置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全力保障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20年1至9月全某县共运用四种形态317次(其中:开展谈话函询及组织处理2件2人)。第一种形态占82.9%、第二种形态占17.1%。自治某县《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以来全某县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履行,把运用“四种形态”纳入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强化领导、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书记发挥带头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苗头性倾 ……此处隐藏1994个字……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在审查策略上,要改变“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腾出更多的时间和力量遏制腐败增量。在把握执纪尺度标准上,要严格对照“六大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条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综合把握,增强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机制,实行监督执纪工作月报制度,对约谈、通报批评、函询等内容分类整理分析,实时、准确地反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动态信息,提高数据统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作为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处,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深刻认识“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具体工作中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要义,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主动担当意识。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和激励机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打消顾虑、缓解压力,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实践“四种形态”。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出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