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等内容,扎实开展工作。作为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实行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制度,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实行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分管股室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用。三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党组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及时搜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留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严厉查处。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县纪委监督检查有机结合。
(三)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
一是推动党组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健全单位内部各股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结合股室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民主评议。三是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
(四)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党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内容、单项工作,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层层开展签字背书,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实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