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基本原则】1、坚持企业主体;2、坚持绿色发展;3、坚持市场导向;4、坚持政策推动。【目标任务】1、构建农产品品牌体系;2、打造垣曲整体品牌;3、创建区域公用品牌;4、培育知名企业品牌;5、推进“三品”认证。【实施步骤】1、壮大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做到基地建设与农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结合;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生态特点农业地方标准(食用菌、核桃、小米、辣椒等方面),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3、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生产基地进行监管;4、提高农产品品质,普通农产品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优质农产品(食用菌、核桃、小米)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特级农产品达到有机食品标准;5、强化农产品品牌管理,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并把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6、多方面拓展营销渠道。【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部门职责;3、狠抓工作落实。
关键词:农产品 品牌建设 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地方农业、宣传、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经信、科技、扶贫等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日常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共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地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农产品品牌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科技部门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技术支持、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科技攻关予以扶持;经信部门负责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营销模式发展,市监部门负责经营主体申报、注册、商标管理和保护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向农产品品牌建设倾斜,引导贫困户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日常管理,加强对各基层和有关部门的督办检查。
3、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上下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农业部门要结合各行各业主导优势、特色产品、以及历史文化底蕴,突出特色和亮点,着力打造当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切实担负起推进当地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