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是有意识的、习惯性的错误,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土壤和温床。反习惯性违章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载体,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因习惯性违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现制定宏河集团整治习惯性违章实施方案,开展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目标
利用年底前三个月时间,在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前提下,开展整治习惯性违章活动,达到人人敢于向习惯性违章行为说“不”,从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执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广大职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消除麻痹思想,杜绝违章行为,消灭生产安全事故,为提升集团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治理活动取得实效,集团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生产监察部,孙晓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习惯性违章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公司必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日——10日)
各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通过企业宣传栏、公示栏,班前会、学习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习惯性违章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整治习惯性违章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自查阶段(10月11日——20日)
发动广大职工、班组、管理人员等查找身边的习惯性违章现象。由各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牵头,对查出的各岗点、各操作人员的习惯性违章现象,登记建档,由专人进行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带头查找习惯性违章行为,带动每位职工自觉查找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分析应对阶段(10月21日——31日)
各公司针对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开展习惯性违章成因分析,进行习惯性违章心理分析,查找习惯性违章根源;逐条进行分析登记,发动广大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安全难点攻关。
(四)整治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公司围绕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制定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有效对策和防范措施,对习惯性违章从源头上进行防治。抓好安全培训,现场及时对习惯性违章人员进行提醒。对出现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提级管理,从重处罚,对单人出现2次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下岗学习,学习时间不低于15天;3次及以上者,下岗学习时间不低于1个月。下岗学习期间,只发放生活费,取消月度安全抵押金和年度的各项安全奖励;学习结束后由各公司进行针对性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严厉的整治手段,提高广大职工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认识程度,杜绝在生产现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整治方案及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各公司积极开展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排查与整治工作。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体系健全,落实有效。
2、全面排查、重点突出。结合各岗位、作业场所的特点,进行深度排查,仔细查找现场生产环节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详细登记建档、整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
3、强化检查、督查工作。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对各公司习惯性违章行为整治情况,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和督查,旨在推进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各公司、各单位如果对习惯性违章行为排查不出来、整治不到位,或有意隐瞒,一经查出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厉追责,并纳入年度考核。通过以上活动,各公司形成一种反习惯性违章的长效机制,全面消除习惯性违章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