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目主持人必须按时到岗,提前10分钟进人导播间,提前准备,保证直播状态良好。
2、节目必须准时播出,按时结束。
3、直播节目之间实行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主持人迟到,交班主持人必须无条件保证节目按时播出,并有责任及时向部门主任汇报反映。
4、因节目需要,邀请嘉宾的,须提前一天报请部门主任批准。
5、各当班主持人在节目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应变措施,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保证节目正常安全播出。
6、联办节目要录制的,主持人应当做好录制工作,私自重播的应给与相应的处罚决定。 7、保持直播机房整洁,不得将于直播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8、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东西、闲谈、嘻笑或大声喧哗。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各种盛水容器等物品进入导播、直播机房。
10、做好直播机房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下班离开机房时要检查机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关好门窗,熄灭室内外光源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