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智能档案收集归档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智能档案自2014年6月全面上线之后,历经两年时间从起初的学习、摸索阶段,到现在能够熟练运用。而在2016年流程再造核心征管系统上线,紧接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日常业务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但作为反映业务范围和质量档案资料却没有做出相应的改变。根据笔者日常工作实践发现:二号首长
1、征管档案归档范围未及时调整。纸质档案的整理归档仍然依照2014年版征管收集档案归档范围要求在操作,没有根据流程再造以及“营改增”做出相应的调整更新。现有的流程再造系统将诸多审批类的事项都改为备案类,窗口受理即办或限办,不仅缩短了流程节点,减少了审批环节,而且对所需提供的附送资料也进行了压缩。例如,“小升规”税收优惠事项申请,属于限办类,审批权限分局长岗即可终审,其中文书受理中并未要求提供附送资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征管收集档案归档要求,仍然需纳税人提供减免审批申请表、申请报告、认定文件等资料,有违流程再造系统的目的。
2、智能档案系统与核心征管系统衔接不到位。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核心征管系统发生业务,生成智能档案的间隔期限不一,有些次日即可生成,有些要隔几日,有的甚至需好几个月,一旦间隔时间加长,资料就容易发生丢失或出现随意处置的情况;另一种是智能档案所要求归档的征管资料,核心征管系统中并不能产生,例如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无法出具,导致相关资料无法及时归档。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侯卫东官场笔记
1、尽快更新征管档案收集归档范围要求。依照核心征管系统要求,以及“营改增”后的业务内容,对征管档案的收集归档范围做一梳理,及时删减(或增添)需要收集归档的内容,以便基层档案整理归档的工作更规范、有效。
2、加强核心征管系统与智能档案系统之间的衔接。针对上面提到的问题,建议后台加强两个系统之间的衔接,日常业务工作产生的电子档案能够及时反映到智能档案中,避免资料出现堆积导致丢失或随意处置。
3、“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并未在智能档案中生成电子档案,其发票的存根和附送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至今仍然没有明确的要求,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尽快给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