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改革中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的通知
为严格某局、市某局两个单位在机构合并过程中的有关纪律,按照上级要求,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严格政治纪律。严禁妄议、诋毁机构改革工作,传播小道消息,搞变通、打折扣、拉帮结伙,拖延改革。
严格组织纪律。严禁擅自行动、拒不执行组织决定,重大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严格廉洁纪律。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截留、挪用、套取应划转资金,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借机迎来送往、公款吃喝,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机构合并期间值班带班出现空岗,确保机构合并期间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纪检组将以六大纪律为标尺,严肃查处发生在机构合并期间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一律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