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室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暨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党支部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在年度述职中报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步进行,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党组织要求随时召开。
四、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围绕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五、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对分社领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做好签到、讲话发言的记录工作。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留存影像记录。
六、要对组织生活会负责做好记录整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