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小、浅、缺、乱、少”现象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一是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多数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成员只有5-10户,自身经济实力不强,社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同时,多数合作社只停留在种植、养殖等一些低层次服务上,合作层次不高。
二是认识浅,入社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往往把其与原来的村集经济组织混为一谈,因此对入会的兴趣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从而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
三是人才缺,产业发展科技水平低。目前,合作社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四是管理乱,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健全。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相关利益合理分配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部分合作社内部组织机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章程流于形式,财务制度不完备。没有真正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五是扶持少,合作社难以有效发展。目前,90%的合作社因规模小,自身实力弱,得不到有效发展,合作社成立初期,成员出资额因建棚圈、购买基础母畜及饲草料等所剩无几,在运行过程中,因得不到政府及银信部门的资金和贷款扶持,致使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没有再生产和流动资金,只能停留在建社初期,再没有动态发展。
建议:
一加强监管,突显特色产业。加快建设规模化养殖基地,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努力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进产业化进程。以此为契机,要把扶持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建立订单合作关系。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引进或建设龙头企业,并促使合作社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实现饲养—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实现双方共赢。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合作社发展。首先,要通过转变支农方式,国家投资的农业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管理规范、规模经营的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凡是能通过合作社实施的项目,要积极安排合作社承担,对扶持项目形成的资产要移交合作社管理,能折股量化给成员的,要量化给每一位入社成员。其次,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要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方便合作社购买饲草料、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生产资料。要加强金融扶持,畅通信贷渠道,提供各种优惠贷款,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组织融资难的问题。最后,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合作社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优先考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