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所谓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获取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实现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传销不断发展和渗透,且较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对此,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传销主要领域、蔓延原因及面临困难的分析,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打击。
一、当前涉及网络传销的主要领域
一是电子商务领域。一种是传销组织者以其建立的网络购物和网络会员管理平台或网站为中心,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旗号,推销实物产品,并以发展下线会员数量、下线会员购买商品数额等为标准设定各种奖励,激励会员发展下线、提高业绩。另一种是组织者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旗号,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并以高额的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如福建平潭一组织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二是投资理财领域。组织者利用群众的投资心理,大肆宣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重大投资价值的项目,诱骗群众参与网络投资,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措施激励参加人员 ……此处隐藏2221个字……、登记造册,并定期不定期通过召开培训会、开展上门指导、进行个别约谈等形式,向商家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法律认识和违法成本意识,使其牢固树立诚信、自律意识,主动做到不承接和发布涉嫌网络传销的广告,不为了贪图一时之利而走上网络传销的违法道路。
三是提升内部监管水平。针对网络传销案件较一般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更复杂、技术性更强、查办难度更大的实际情况,工商部门应强化办案人员计算机应用及互联网访问知识培训,积极培养网络监管人才;组织学习传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监管人员能够很好把握传销与直销的政策界限;召开专题研究和案例分析会,让执法人员集中讨论网络传销案件的性质、模式、特征及查处手段、方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水平,以适应打击网络传销行为的要求。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一方面,工商部门应主动出击,加强与公安、工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经常交换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同时,工商部门在调查网络传销案件时,应及时商请相关部门参与,利用其职责权限、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有效解决工商部门在执法手段、技术设备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网络传销打击行动一击即中。
五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在打击网络传销过程中出现难以把握问题的整理、研究和探索,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立法机关反馈,争取修订完善《禁止传销条例》或建议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监管的法律法规,准确界定网络传销的范围、类型、罚则、连带责任,理清工商、公安、工信、金融等职能部门在打击网络传销中的定位与职责及明确跨区域网络传销活动管辖争议处理等内容,使工商部门在网络传销执法监管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