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提出,进一步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全方位、正面、高调地宣传**,不断提高我镇对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信息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决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紧紧围绕我市、镇各时期开展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大对外宣传工作为重点,积极宣传我镇各时期的工作举措、成效、经验与做法,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和“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1、建立信息奖励制度。加大对信息宣传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为鼓励多出作品、多出精品,进一步调动起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动员全体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来,逐步形成人人重视,全员参与的大宣传局面,对刊登的作品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凡被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刊物、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上级部门网站和工作简报采用稿件的作者,按不同级别给予奖励。市级信息每条80元,文章每篇100元;省级信息每条150元,文章每篇200元;国家级信息每条300元,文章每篇500元。计奖以上稿报纸、刊物原件(或复印件)、广播电视用稿通知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媒体、刊物发表,同时或先后被不同媒体采用的,只能由作者自己选择其中一家在年终一次性兑现。广播站人员上送的信息奖励由本单位统筹分配发放。从实施公布日开始执行。
2、建立分管领导督导制度。镇分管领导负责对涉及本人分管工作信息编报情况进行督导,督查指导单位及时采编上报信息。
3、建立信息通报和强化考核制度。党政办每月对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报送采用情况通报一次。同时,对于迟报、瞒报、漏报、谎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镇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党政办与宣传办将于年终联合实施考核,机关各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情况也于年终接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