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我市从2018年起,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具有严密组织形式的有组织犯罪。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1.对举报人的有效举报,经公安机关侦办,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十万元奖励;属于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一万元奖励;属于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五百元至五千元奖励。
2.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3.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黑恶犯罪线索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给予奖励,不再按本办法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