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只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就餐预备金后,才具备报饭资格,没交不准报饭。预备金缴纳标准100元/人。
二、就餐费缴纳标准:
早饭、晚饭 | 餐费标准 | 中饭 | 餐费标准 |
稀饭、菜、馍各一份 | 1元 | 面条(炸酱、炝锅、捞面等) | 0.5元/两 |
稀饭、菜、馍各一份 | 1元 | 包子(汤1份) | 包子0.5元/个、汤0.5元/份 |
稀饭、菜、馍各一份 | 1元 | 米饭(菜一荤一素1份) | 1元/两 |
稀饭、菜、馍各一份 | 1元 | 蒸卤面(汤1份) | 0.5元/两 汤0.5元/份 |
稀饭、菜、馍各一份 | 1元 | 烩面 | 1元/片 |
每月月初5日前缴纳上月餐费。
三、伙上就餐仅限职工本人,不得带家属、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就餐。不得外带食品,不得自带就餐用具、视频、饮料、水酒等物品。
四、实行签字登记报饭制度。每天早上8:30前向炊事员(在门岗登记)报中午、晚上及次日早饭,过期不候。
五、已报饭不吃,不存放保管,由报饭人按就餐费的双倍买单。
六、伙上采买粮油米面、蔬菜、肉类、调料等由管理员负责,每顿饭具体核算登记由管理员、炊事员负责。
七、职工就餐周转金、每月就餐费收取由伙房管理员统计核算、财务报账员收缴,并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收支核算。
七、暂维持每周每天原定食谱,炊事员按职工所报饭量做饭。
八、开饭时间按原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