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轮值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全员参与的积极性,真正把“我的安全我负责、你的安全我有责、企业的安全我尽责”的安全理念贯穿于生产作业活动中,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安全因素,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生产安全轮值管理人员:
1、在公司管辖范围内,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员;
2、违反公司安全禁令、十大保命条款、十大文明公约人员;
3、公司组织各类安全技术专业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4、公司安全管理应知应会不清楚人员;
5、公司管辖区域内不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的员工。
二、运行机制及要求
(一)运行方式:现场班组自主发现的安全轮值人员在其所在部门内部执行;公司检查发现的安全轮值人员,按照职能公司下发轮值要求执行;
(二)履职前培训:安全轮值人员在履职前必须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教育,待考试合格后,开始履行安全轮值人员职责。
(三)运行要求:
1、违反公司及班组相关管理制度的,按相关制度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担任安全轮值人员岗位;
2、接受培训教育及轮值期间均按照安全轮值人员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3、安全轮值人员履职时间段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四)轮值期限:
1、在轮值期间发现下一例“三违”行为,并有效制止;
2、在轮值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上报;
3、经培训补考成绩合格;
(四)其他要求:
1、安全轮值人员在轮值期间必须配戴“安全员”袖标;
2、安全轮值人员在轮值期间,每天要认真填写轮值安全员记录。
3、各部门及时将安全轮值人员在部门各工序“违章行为曝光台”上进行通报;
4、各部门每月将“违章行为曝光台”上的安全轮值人员进行分析总结并存档;
5、各部门不能随意安排安全轮值人员在其轮值期间参与其他生产活动和检维修作业;
6、公司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安全轮值人员进行考评测试。
三、岗位职责
(一)在所轮值范围内,负责组织执行公司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要求,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公司安全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工作;
(三)协助公司安全员落实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
(四)负责在所轮值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现状检查,发现纠正“三违”行为和协助车间消除现场隐患。
四、工作权限
(一)轮值期间,安全轮值人员有权组织轮值区域内员工进行安全学习;
(二)安全轮值人员有权监督每位员工的作业行为,对于“三违”行为有权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
(三)安全轮值人员有权对所轮值区域内,对现场不符合的安全措施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四)对蓄意阻挠、破坏安全轮值人员正常工作的人员,有权向车间或安全技术部检举。
五、工作标准
(一)能够宣传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管理规定,协助所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二)能够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并及时纠正、上报;
(三)检查细致、发现准确、记录规范、交接清楚;
(四)规范填写轮值安全员记录。
六、绩效与考评
(一)安全轮值人员绩效,统一按公司人事企管处下发的标准执行;
(二)安全轮值人员出现重复轮值现象的,取消年度个人评优选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