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经验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在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深圳、厦门、哈尔滨、宜宾、黄石等市和单位的做法,在中组部最近于青岛召开的“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被收入经验汇编材料之中。现特刊登他们的做法,以飨读者。
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三化”
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部
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层次化。
市委于1997年3月下发了《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暂行办法》,根据资产规模大小、效益高低和对经济发展所起作用大小等实际情况,形成了市委、资产运营主体和基层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报市委审批;资产营运主体的副职及运营主体投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正职,由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党组织提出人选,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基层企业的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监事会副主席,由基层企业提出人选,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批。以上三层次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均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经营人才选任的市场化。
一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素质和业绩考核。依托考试中心,研制了对经营者显质和潜质进行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应用软件,推行了企业经营者任职资格证制度 ……此处隐藏12861个字……着在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一、提高了民主化程度,党员和群众的权利进一步落实。一是民主推荐进一步加强。许多的干部岗位都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党员和群众可以推荐自己信任的人去竞选,这是民主权利得以落实的重要表现。二是民主测评进一步完善。民主测评时对干部任职的一种评价,党员和群众对干部满不满意就看民主测评时的评价。这样可以让干部直接了解自己的工作是不是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明确自己工作的目标。三是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的推行更全面。在任职前进行公示,畅通了群众知情和反映情况的渠道,加强了任用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群众对党和干部的信任,密切了干群关系。
二、加强了对于党政干部选拔的监督。之前在对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方式上,多从内部直接提升或是内部决定,
它给“亲戚门”、“受贿门”、“关系门”提供了攻陷的弱点,也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改革之后使得对于选拔的监督不断加强,对于遏制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三、符合市场规律及自身特点的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逐步建立。“接班”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特别普遍,职工子女因为有了后路便很容易丧失上进心和竞争意识,就会导致一些企业因管理不善或是经营有问题而被迫破产。而进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之后,使得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走上了工作岗位,给企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扭转了国企“老牛拉破车”的局面。事业单位人员的选拔也结合了“终身制”和“聘用制”两种方法,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竞争性。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处于探索的阶段,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并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革的成效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