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合理编制技术条款以提升政府采购招标效果》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通常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需求书、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等组成。其中,技术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招标结果。为此,在实际编制技术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避免技术参数的单一性。即不能以某单个产品的样本或技术参数直接作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否则招标文件会带有很强的倾向性,使招标失去应有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也可能导致被选中的产品价格虚高,对采购人不利。
二是要注意技术指标的合理性。主要是指区分产品档次要注意选取若干条关键技术指标,而不是简单堆砌各家的最好指标。过去曾出现“选取各品牌的最高指标作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情况,这类技术条款实际上毫无意义,市场上并不存在符合条件的产品。
三是要明确条款的责任承担对象。牵涉到费用的技术条款必须要求明确费用支付对象,对于需要与其他系统或软件配套的设备,必须明确接口界面的要求,以免相关供应商之间推诿扯皮。如某项采购检测仪器的招标,要求提供仪器的计量检定证书,此时必须明确计量检定费用是由采购人支付还是仪器供应商支付。又如医院需采购某台医疗设备,需要与医院的LIS系统联接,在招标文件中除了要求该医疗设备能接入LIS系统外,还应该明确由谁向LIS系统供应商支付接口费。
四是要解决不同档次产品公平竞争的问题。招标应为各家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一次招标的理想状态是由三家以上单位提供同一档次的产品,但有时各品牌产品的档次差异较大,市场价格差异客观存在,无法找到相同档次的产品相互竞争。如部分精密仪器的采购,生产厂家少,产品档次差异较大,此时就可以通过调整技术条款来搭建一个较为公平的平台。如A品牌比B品牌市场价格高20%左右,假如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是做平的,那么两家都可以满足,但此时A品牌就完全不具备竞争力;如果招标文件中给B品牌适当做几条偏离项,使B品牌在扣了一定技术分后仍以价格优势来竞争,而A品牌如果能在价格上微调一下,也有中标的希望,这样就搭建了一个相对公平且可以竞争的平台。
五是要注意技术指标(尤其是关键技术指标)的可验证性。有些供应商尤其是少数代理商在投标文件作技术条款响应时不实事求是,而评标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极有可能让此类投标文件蒙混过关。因此,在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编制时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厂家的技术支持资料,如厂家盖章的技术文件、样本、品牌官网的DATASHEET、第三方的测试报告等等,以验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