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唐山)交通大学北京校友会
青年分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
为了突出青年校友特点、活跃青年校友活动,促进青年校友成才,特成立青年校友分会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 西南(唐山)交通大学北京校友会青年分会是隶属于北京校友会。是校友会联系广大青年校友的群众组织,是青年校友交流思想、沟通信息、切磋学术、增进友谊的平台。
青年分会主要职能是服务北京青年校友,组织特色活动,联系北京校友,最终成为母校、北京校友会、年长校友与年轻校友之间的桥梁。
第二章、任务
第二条
1、通过校友联谊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凝聚广大青年校友;
2、向母校反馈在京年轻校友学习和工作情况及需求。
3、联络青年校友,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
4、帮助年轻校友互通信息,切磋学术,交流工作,共同提高和进步;
5、创造条件,加强年轻校友与年长校友,北京校友与外地校友的联系,增进友谊。
第三章 会 员
第三条1、分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2、北京校友年龄低于35岁(理事可放宽至40岁)。拥护分会章程,并提出申请(包括口头申请)。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分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具有青年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分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此处隐藏9795个字……)协助接待海内外校友的返校、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
(四)协助办好校庆活动。
(五)组织编辑、出版《扬州大学校友通讯》等刊物、资料。
第二十条国内外各地校友可视情况设立校友组织,本会同各地校友组织在工作上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
第二十一条本会聘请名誉理事若干人。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主要来源:
(一)学校拨给的专项经费。
(二)校友捐赠。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一)组织学术交流、联谊等活动费用。
(二)编辑出版《扬州大学校友通讯》等刊物费用。
(三)接待校友及有关人员费用。
(四)日常办公费用。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委托扬州大学财务处代管,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第一届校友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报请民政部门批准后生效。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会终止,需经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生效。本会终止,由主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财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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