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党的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纪律规矩约束党员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一是要严明政治规矩,从严要求。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则要靠自觉。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小事做起,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清正廉洁、忠诚履职,干净担当,争做表率。
二是要坚持纪严于法,从严肃纪。守纪律讲规矩,关键在于严格执行。纪律只要制定,就要动真格的,不能搞“下不为例”;规矩只要建立,就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必须看到,目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还没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还没完全形成。要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犯更大的错误,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
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必须下大气力抓落实、重执行。一方面,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做到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监督、严肃问责。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动遵循。通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