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版初二今日说法观后感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今日说法》将“处庙堂之高”而忧国、“处江湖之远”而忧民合而为一,并将“高”“远”贯之,释之以“法制”,“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初二今日说法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初二今日说法观后感1今天我观看了电视节目《今日说法》,其中的一个案例令我十分震撼。
今天的《今日说法》内容是关于家庭暴力的,一开始先播放了三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的受害人是九岁的婷婷,她的父母在他两岁时离婚了,他跟着她的继母和她的父亲生活,每天的一日三餐都由婷婷做,否则爸爸就会打她,还会用铁棍打她,当我看到婷婷的小腿上那碗口大的溃烂的伤口时,我震撼了,这是什么父亲啊!不光腿上的伤,婷婷的背上也被她爸爸用铁棍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脸上的抓痕更加让我震撼。婷婷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九岁小女孩啊,就是大街上的陌生人恐怕也下不去这样的狠手吧!何况打他的还是她的亲生父亲,这个爸爸简直是禽兽不如!
更可恨的是,有些善良的人给婷婷送吃的,她的继母看见一次就打他一次。我看到这里心里十分气愤,我想你自己懒就懒吧,不给孩子做饭也就罢了,那些好心人给他吃的你还打他,这是什么品德。
其实我觉得,一个家庭和和睦睦的多好啊!遇到事情不要动拳脚,有烦恼就说出来,让大家帮你分担,婷婷的家庭虽然贫穷,但如果他们团结一心是可以战胜贫穷的。我在此也呼吁家长们 ……此处隐藏1811个字……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初二今日说法观后感5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感受倍深。
主要讲了一个乡下小女孩,今年11岁,到镇上一家较大的超市投了两个发夹,三条糖果,塞进了一兜,出超市时被店员发现了打算送入公安局,结果怕轻饶了他,便私自将她困在电线杆上,脖子上挂着个手写的牌子,小偷。被一大群人围观,不仅让小女孩感冒了,还让小女孩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从而引起了店主于小女孩家长的纠纷。
我觉得,店员这样做是不对的,小兰还是未成年人,怎么可以说捆她就可能他呢?再怎么样,把他交给公安局,让公安局教育一下他不就好了么?何必要这样教育他啊!
小兰他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偷了点东西,不用这么大题小做吧?伤害小兰,不可以想要这样而让那些想要偷东西的人望而生畏,他们还小,也许,小兰还不知在哪里付钱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万一遇到此事可以和蔼可亲的说:"小朋友,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可是不要偷拿哦!"相信那个小朋友都会红着脸,放下东西走人,或者是交钱,也相信他们不会再犯啦!如果把他绑在电杆上示众,那小女孩会多么无地自容,多么难受啊,同学要是知道他是个小偷,他个小女孩会多么难受呀,他要怎么面对老师和同学呀!这些都谈不上的话,和谈好好学习,为国家做贡献呢!
那些店员们,你们说,难道不是吗?